通俗一点的讲,对外投资备案就是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,不论是新设公司、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,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,控制权、经营管理等,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(ODI)备案。
如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、敏感行业的,实行核准管理。
境内企业在开展境外投资前,应按照相关规定,主动向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就境外投资项目提交备案或者核准。
1.符合“境外投资”定义
境内企业通过新设、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、控制权、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。
2.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
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。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,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,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。
3.股东背景、资金来源、投资真实性要求
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、资金来源(例如:自有资金、银行款项、以募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)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,很难通过审查。
4.企业财务情况
需提供最近一年由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,审计报告中能够体现企业的营收情况,以及利润负债情况。
如是面临亏损;本次还需要进行海外投资,则需要向相关部门解释具体的亏损缘由。
如欲了解更多的境外投资备案,请随时联络我们,专业团队将用心为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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